24直播网 10月18日讯 10月18日,韩媒报道,韩国最高法院第三审判庭对蔚山现代队球员金英权与蔚山税务署关于综合所得税征收的诉讼案作出最终裁决,金英权上诉被驳回,判决结果维持不变。去年6月,蔚山税务部门向金英权发出通知,要求其就2019至2021年在日本大阪钢巴效力期间的所得税进行重新核算。
10月18日,24直播网报道,据韩国多家媒体报道,韩国最高法院第三审判庭近期对蔚山现代足球俱乐部球员金英权与蔚山税务局就综合所得税征收问题提起的诉讼进行了最终裁决。法院驳回了金英权的上诉,并确认了最初的判决结果。
在2023年6月,蔚山税务部门发布了一则公告,指出韩国足球运动员金英权在2019年至2021年效力于大阪钢巴期间,在申报国内综合所得税时未能正确处理税收抵扣,因此需要额外支付总计83亿韩元(约合人民币4165.449万元)的税金,该金额涵盖了附加税款。
根据税务部门的观点,金英权在2018年于我国缴纳的税款中,有65亿2020万韩元未能进行抵扣。在申报2019年至2021年间的日本活动相关综合所得税时,金英权未按照国家分别进行抵扣合并,而是将不同国家的税款混同处理,此举违反了《所得税法施行令》第117条第7项的规定,该规定要求按照不同国家分别计算外国税额的抵扣限额。
金英权一方提出,该规定仅对“营业点设于两个或更多国家之外”的情形有效,鉴于他在2019至2021年间于日本效力,这一条款不应对他适用。此外,他还辩称,在此期间他和家人主要居住在日本,因此不属于国内居民,不应被视为所得税的纳税主体。然而,在一审、二审以及最高法院的审理过程中,这些论点均未被接受。
在审查过程中,法院指出,金英权在中国所承担的税率大约为43.9%,而在日本则为20.4%。若采纳其提议,将中国税款转结部分与来年日本税款部分合并计算,此举将明确违背了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修订宗旨,该宗旨旨在遏制通过低税率国家进行超额抵扣已缴纳的境外税款。
最高司法机构强调,对于超过外国已缴税额抵扣上限的结转抵扣额度计算,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同样适用。此外,该条例亦适用于纳税人在连续多个纳税年度内在两个或更多国家拥有境外分支机构的情况。
在考虑非本国居民的诉求时,法庭依据金英权不仅在日本国内生活,而且与亲属同住在首尔的住宅,并且将大部分在日本赚取的资金汇回国内,同时从韩国的租赁业务和足球教育领域获取收入等事实,驳回了其主张。
在36岁的年纪,金英权曾于2012年6月至2018年12月期间为广州恒大效力。随后,他在2019年年初加盟了大阪钢巴,直至2021年12月结束他的职业生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