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区分局对外公布了一则警情公告。该公告涉及11月1日足协杯半决赛期间,云南玉昆球迷的不当行为,即违规抛掷鼓棒。据此,涉事球迷钱某昆受到了行政拘留七天的处罚,同时被处以500元罚款,并被禁止在未来六个月内进入体育场观赛。
于11月1日举行的足协杯半决赛中,云南玉昆与大连英博的较量中,一名52岁的球迷钱某昆,在激战正酣之际,将一支鼓棒掷向了场地内,此举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相关条款。
在11月2日,钱某昆因违反相关规定,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七日行政拘留,并需缴纳500元罚款。此外,他还将被禁止在接下来的六个月内踏入体育场馆,观摩任何类似性质的比赛活动。
官方呼吁:所有球迷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携手打造文明、有序、安全的观赛氛围。针对任何破坏公共秩序、挑衅滋事等违法行为,警方将依照法律予以坚决打击。